关于2020-2021第一学期“国旗观礼”
活动安排的通知
各团总支:
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加强爱国主义思想教育,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爱国情怀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经研究,校团委决定各二级学院需定期开展国旗观礼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国旗班安排
国旗班负责升旗,各院(部)提前两天通知国旗班负责人,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。
国旗班联系方式:张龙雨 联系方式:18436165010
二、仪式程序
各院(部)团总支书记主持—升国旗—院(部)领导讲话—学生代表发言—其它活动—仪式结束
三、仪式时间
每周一早上7:20 (如遇特殊天气情况暂缓,另行安排)
四、具体时间安排
时间 |
承办系部 |
2020年10月19日 |
医疗卫生学院 |
2020年10月26日 |
机电与汽车工程系学院 |
2020年11月2日 |
人文学院 |
2020年11月9日 |
建筑工程学院 |
2020年11月16日 |
财经学院 |
2020年11月23日 |
艺术设计学院 |
2020年11月30日 |
外国语学院 |
2020年12月7日 |
航空工程学院 |
2020年12月14日 |
五年制部 |
2020年12月21日 |
信息工程学院 |
2020年12月28日 |
园林与食品工程学院 |
2021年1月4日 |
医疗卫生学院 |
2021年1月11日 |
机电与汽车工程系学院 |
五、具体要求
1. 各院(部)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国旗观礼活动,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,确保仪式庄严隆重举行。
2. 所有参加升国旗仪式人员要自觉服从安排,遵守会场纪律,保持庄严、肃穆氛围,维护国旗尊严。
3. 国旗班要加强日常训练,提高业务能力,确保升旗仪式效果。
4. 各院(部)团总支要精心组织升国旗仪式,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主题教育,做好摄像及通讯稿件等宣传报道工作,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。
2020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