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昌职业技术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
积分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根据《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、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,不断创新育人模式,依据《许昌职业技术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实施方案》及《许昌职业技术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细则(暂行)》文件要求,特制订《许昌职业技术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积分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第二章 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
第二条 《办法》是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的重要内容,是对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的细化和落实。学生在校期间,除必须完成第一课堂必修和选修项目所规定的学分以外,还须于第五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堂10学分方能毕业。
第三条 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的课程项目体系主要涵盖:思想成长、实践实习、志愿公益、文体活动、创新创业、工作履历、技能特长七个方面。其中思想成长、实践实习、志愿公益、文体活动四个模块为必修学分,各模块均不得低于2个学分;创新创业、工作履历、技能特长三个模块为选修学分,三个模块积分可进行累计,累计后必须获得2个学分。
第四条 学生应结合自己的兴趣、特长和能力,自主合理安排时间,通过许昌职业技术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管理系统积极报名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,取得相应的积分。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管理系统能够客观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课外活动、从事团学工作等情况和取得的各类成绩,并自动生成相应积分,系统将积分自动转化成学分。学生可随时自助打印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,该成绩单将作为日常评奖评优、评奖评助、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。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将在学生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。
第三章 第二课堂各模块积分标准
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,可通过一下七个方面的第二课堂活动获得相应积分:思想成长、实践实习、志愿公益、创新创业、文体活动、工作履历、技能特长。
第六条 积分标准见附件《许昌职业技术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管理系统各模块积分标准》
附件
许昌职业技术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
管理系统各模块积分标准
一、思想成长模块
1.模块内容
“思想成长”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、入团情况,学生参加党校、团校培训、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经历,学生参加主题团日、“四进四信”、践行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、形势政策报告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2.积分要求
学生获得思想成长类活动不少于40积分,即2学分。
3.评价认证标准
项目 |
学分 |
认定方式 |
备注 |
思想引领主题教育活动 |
2积分/次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|
党校、团校、青马工程培训 |
国家级 |
20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|
省级 |
10积分 |
市、校级 |
4积分 |
院级 |
2积分 |
主题团日活动、主题班会、 先进人物事迹学习、 朋辈分享活动 |
1积分/次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|
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递交思想汇报 |
1积分/次 |
系统补录 |
每季度至少提交1篇思想汇报 |
课外阅读 |
1积分/本 |
系统补录 |
阅读图书馆推荐书籍,并完成手写800字以上读书笔记 |
学生创作并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类主题文化作品 |
国家级 |
4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包含文章、视频、等各种宣传形式 |
省级 |
20积分 |
市、校级 |
10积分 |
学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类竞赛:含主题教育作品比赛,如演讲比赛、微电影作品比赛、情景剧大赛、征文比赛、漫画比赛等 |
国家级 |
特等奖 |
20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1.如为团体赛,团 队负责人和成员分 别乘以100%、80% 的系数。 2.参赛奖指作 品顺利进入比赛评 奖环节,但未获 奖。 3.同一作品获得多 个奖项的,只加最 高分。 |
一等奖 |
18积分 |
二等奖 |
16积分 |
三等奖 |
14积分 |
优秀奖 |
1.2积分 |
参赛奖 |
8积分 |
省级 |
特等奖 |
1.2积分 |
一等奖 |
10积分 |
二等奖 |
9积分 |
三等奖 |
8积分 |
优秀奖 |
7积分 |
参赛奖 |
5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一等奖 |
7积分 |
二等奖 |
6积分 |
三等奖 |
5积分 |
优秀奖 |
4积分 |
参赛奖 |
2积分 |
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 |
6积分/次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|
思想成长获得荣誉 |
国家级 |
1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例:五四表彰、三 好学生、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。 |
省级 |
8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4积分 |
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等 |
国家级 |
60 |
系统补录 |
|
省级 |
40 |
市级、校级 |
20 |
义务献血 |
5积分/次 |
系统补录 |
上限50分 |
二、社会实践模块
1.模块内容
主要记载参与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实践活动的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同时,结合学院特色,包含演讲比赛、辩论赛、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系列活动、素质拓展活动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2.积分要求
学生获得实践实习类活动不少于 40 积分,即 2 学分。
3.评价认证标准
项目 |
学分 |
认定方式 |
备注 |
寒暑假集中“三 下乡”社会实践 活动 |
10积分/次 |
系统补录 |
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累计达到14天,并提交总结材料,记1学分。 |
社会实践获得荣 誉 |
国家级 |
4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|
省级 |
20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10积分 |
团学干部挂职锻炼 鉴定结果 |
优秀 |
1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参与团学干部进社区挂职锻炼等实践活动满一年,且社区反馈良好并获得表彰,所在社区鉴定。 |
良好 |
5积分 |
结合学院特色,包含演讲比赛、辩论赛、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系列 活动、素质拓展活动 |
院部级一等奖 |
8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|
院部级二等奖 |
6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院部级三等奖 |
4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校级一等奖 |
10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校级二等奖 |
8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校级三等奖 |
6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三、志愿公益模块
1.模块内容
主要记载参与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及各类助残支教、社区服务、公益劳动、赛会服务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, 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2.积分要求
学生获得志愿公益类活动不少于 40 积分,即2学分。
3.评价认证标准
项目 |
学分 |
认定方式 |
备注 |
完成公益劳动课 |
10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 或补录 |
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 |
院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|
1积分/小时 |
系统实时记录 或补录 |
以参加服务时数计算,活动需经系统申请、团委审核、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运营中心检查、认定。 |
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|
40积分/次 |
系统补录 |
参与西部计划并到岗工作 |
服务重大活动赛事 |
国家级 |
20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 或补录 |
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运营中心检查、认定。 |
省级 |
10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 或补录 |
市级、校级 |
5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 或补录 |
志愿公益获得荣誉 |
国家级 |
1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|
省级 |
8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4积分 |
四、文体活动模块
1.模块内容
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文艺、体育等活动的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2.积分要求
学生获得文体活动类不少于 40 积分,即2学分
3.评价认证标准
项目 |
学分 |
认定方式 |
备注 |
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人文、艺术领域的讲座、报告、展览、科技文化艺术节、学生团体文化艺术节、重大文艺演出等活动 |
院部级 |
2积分/次 |
系统实 时记录或补录 |
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运营中心统计、认定。 |
市级、校级 |
5积分/次 |
学生(含集体)参加文化艺术类活动,参与及获得荣誉 |
国家级 |
一等奖 |
20积分 |
系统实 时记录或补录 |
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运营中心统计、认定。 |
二等奖 |
15积分 |
三等奖 |
10积分 |
省级 |
一等奖 |
15积分 |
二等奖 |
10积分 |
三等奖 |
5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一等奖 |
10积分 |
二等奖 |
5积分 |
三等奖 |
2积分 |
学生加入学校社团并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|
加入社团 |
2积分 |
系统补录 |
学生加入社团上限为3个 |
参与社团活动 |
2积分/次 |
系统实 时记录或补录 |
社团联合会、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运营中心共同认定。 |
学生社团获得奖项 |
国家级 |
一等奖 |
2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社团联合会、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运营中心共同统计、认定。 |
二等奖 |
15积分 |
三等奖 |
10积分 |
省级 |
一等奖 |
15积分 |
二等奖 |
10积分 |
三等奖 |
5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一等奖 |
10积分 |
二等奖 |
5积分 |
三等奖 |
2积分 |
学生发表在报纸、杂志等媒体的新闻、文学作品等非学术类文章,国家级校外媒体 |
国家级校外媒体 |
20积分/篇 |
系统补录 |
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运营中心统计、认定。 |
省级校外媒体 |
10积分/篇 |
市级、校级媒体 |
5积分/篇 |
学生(含集体)参加运动会、球类赛事等体育活动 |
国 家 级 |
一等奖 |
18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或补录 |
1.如为团体 赛,团队负 责人和成员 分别乘以 100%、80%的 系数。 2.同一参赛 活动获得多 个奖项的, 只加最高分 3.打破校纪录(集体或个人)成绩的学生,记20积分,打破省市级比赛纪录,记 30 积分。 |
二等奖 |
16积分 |
三等奖 |
14积分 |
参赛奖 |
8积分 |
省级 |
一等奖 |
10积分 |
二等奖 |
9积分 |
三等奖 |
8积分 |
参赛奖 |
5积分 |
市 级 校 级 |
一等奖 |
7积分 |
二等奖 |
6积分 |
三等奖 |
5积分 |
参赛奖 |
2积分 |
五、创新创业模块
1.模块内容
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、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,以及主持或参与创业项目、发表的学术论文、取得的技术专利等。
2.积分要求
该模块为学生选修内容(五、六、七模块),选修模块共同累计不低于 20 积分,即2学分。
3.评价认证标准
项目 |
学分 |
认定方式 |
备注 |
项目 创新创业类讲座 |
2积分/次 |
系统实 时记录或补录 |
|
讲座、报告会 国际、国内正式 刊物上发表论文 |
核心期刊 |
40积分/篇 |
系统补录 |
第一作者、第二、第三作者和其他作者分别乘以100%、80%、60%的系数。 |
省级刊物 |
20积分/篇 |
有内部准印证及学 术会会议论文集等 非正式刊物 |
10积分/篇 |
创新创业类课题 (含攀登计划) 研究 |
立项 |
国家级 |
2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100%、80%的系数。 |
省级 |
10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8积分 |
结题 |
国家级 |
20积分 |
省级 |
10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8积分 |
专利发明 |
发明专利 |
2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第一专利人、第二专利人分别乘以100%、80%的 系数。 |
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 |
10积分 |
创造发明竞赛、 课外学术科技作 品竞赛、创新创 业大赛获得荣誉 |
国 家 级 |
特等奖 |
20积分 |
系统实 时记录或补录 |
1.如为团体赛,团队负 责人和成员分别乘以 100%、80%的系数。 2.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 项的,只加最高分。 |
一等奖 |
18积分 |
二等奖 |
16积分 |
三等奖 |
14积分 |
参赛奖 |
8积分 |
省 级 |
特等奖 |
12积分 |
一等奖 |
10积分 |
二等奖 |
9积分 |
三等奖 |
8积分 |
参赛奖 |
5积分 |
市 级 校 级 |
一等奖 |
7积分 |
二等奖 |
6积分 |
三等奖 |
5积分 |
参赛奖 |
2积分 |
自主创业 |
成功注册公司并运 营一年以上 |
12积分 |
系统补录 |
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 项目负责人(法人)、团 队成员分别乘以100%、 80%的系数 |
未注册但运营自主 创业项目一年以上 |
7积分 |
六、工作履历模块
1.模块内容
主要记载在党、团、学组织的工作履历,以及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, 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2.积分要求
该模块为学生选修内容(五、六、七模块),选修模块共同累计不低于 20 积分,即2学分。
3.评价认证标准
项目 |
学分 |
认定方式 |
备注 |
学生组织干部 |
团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或负责人 |
校级 |
优秀 |
1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1.学生组织干部及社团以学年考核结果作为依据,优秀人数不超过该组织总人数20%。 2.学生干部担任多种职务时,只加一项最高分。 3.校团属学生组织包括校学生会、许职青年融媒体中心、国旗班,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、校社团联合会 |
合格 |
8积分 |
二级学院级 |
优秀 |
8积分 |
合格 |
6积分 |
团属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、校内其他组织负责人 |
校级 |
优秀 |
8积分 |
合格 |
6积分 |
二级学院级 |
优秀 |
6积分 |
合格 |
4积分 |
团属学生组织干事、校内其他组织干事 |
校级 |
优秀 |
5积分 |
合格 |
4积分 |
二级学院级 |
优秀 |
4积分 |
合格 |
3积分 |
班干部、团支部干部、班委 |
优秀 |
4积分 |
合格 |
3积分 |
社团 |
社长 |
6积分 |
系统补录 |
社团干部 |
4积分 |
社员 |
一学年内积极参与社团活动(5次以上,有记录)记2积分 |
各级学生干部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|
国家级 |
6积分 |
系统补录 |
|
省级 |
4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2积分 |
合格 |
3积分 |
荣誉称号 |
国家级 |
20积分 |
系统补录 |
|
省级 |
10积分 |
市级、校级 |
5积分 |
七、技能特长模块
1.模块内容
主要记载参加各类技能培训、竞赛的经历,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。
2.积分要求
该模块为学生选修内容(五、六、七模块),选修模块共同累计不低于 20 积分,即2学分。
3.评价认证标准
项目 |
学分 |
认定方式 |
备注 |
专业证书 |
各专业根据本专业证书等级予以 2-6积分加分 |
系统 补录 |
专业证书学分需报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运营中心审核备案。 |
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等级考试 |
国家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|
4积分 |
系统 补录 |
四级 |
8积分 |
六级 |
10积分 |
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 |
一级 |
4积分 |
系统 补录 |
二级 |
8积分 |
三级 |
10积分 |
技能竞赛获得奖项 |
国家级 |
特等奖 |
20积分 |
系统实时记录 或补录 |
1.如为团体赛,团队 负责人和成员分别乘 以100%、80%的系数。 2.同一参赛项目获得 多个奖项的,只加最 高分。 |
一等奖 |
18积分 |
二等奖 |
16积分 |
三等奖 |
14积分 |
参赛奖 |
8积分 |
省级 |
特等奖 |
12积分 |
一等奖 |
10积分 |
二等奖 |
9积分 |
三等奖 |
8积分 |
参赛奖 |
5积分 |
市级 校级 |
一等奖 |
7积分 |
二等奖 |
6积分 |
三等奖 |
5积分 |
参赛奖 |
2积分 |